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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咨询服务台

如何申报泉州市科技型农民专业合作社?

咨询时间:2014年8月23日  咨询人姓名:李先生
问题:
如何申报泉州市科技型农民专业合作社
李朝灿研究员 答:
    根据泉州市科技局《泉州市科技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认定管理办法》(泉科[2013]39号文)规定,申报泉州市科技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市范围内注册经营的,从事种植业、养殖业以及农产品加工产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2.具有一定的规模实力,管理规范,信誉良好,年度总收入不低于200万元。
    3.具有明确的科技发展目标和规划,建立一定规模的科研试验基地及相关设施,拥有5名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4.重视科技投入,设立研发专帐,年度总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上年度科技研发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2%以上;年度总收入500万元以上的,研发经费比例应达到1.5%以上。
    5.与高校、科研机构签订产学研科技合作协议,至少聘请1名中级以上职称科研人员担任顾问,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60天。
    6.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能力,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推广服务等方面业绩突出。获得县级以上科技奖或拥有专利权、品种权的优先认定。
    申报者必须填报《泉州市科技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书》。泉州市科技局农业科技科常年受理申报,每年组织1次评审认定。
    扶持措施:经泉州市科技局认定的泉州市科技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全市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管理,在承担市级科技计划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给予10万元以上的科技项目经费资助;并优先推荐上报国家、省级科技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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