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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寨卡病毒防控工作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6年9月19日  来源: 作者:  阅读2181次


南安市老科协卫医专委会

今年来,报告寨卡病毒感染病例的国家有增多趋势,201638日,在非洲、亚洲、欧洲、美洲的55个国家有寨卡病毒传播的证据,以巴西病情最为严重。据报道,近期新加坡发生数百例,29日,我国江西省发现首例输入性病例,截至2016311日共发现输入性病例13例,鉴于疫情的态势,为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寨卡病病毒是一种蚊媒病毒,于1974年首次在乌干达恒河猴中发现,属黄病毒科黄病毒属。根据基因型别分为非洲型和亚洲型,本次美洲流行的为亚洲型。黄病毒属的病毒一般不耐酸,不耐热,温度60℃在30分内即可灭活,70%乙醇、0.5%次氯酸钠,脂溶剂、过氧乙酸等消毒剂及紫外照射均可灭活。根据监测我国与传播寨卡病毒者有关的伊蚊种类主要为埃及伊蚊和白纹伊蚊(俗称斑蚊子或花蚊子),其中埃及伊蚊主要分布在海南省沿海及火山岩地区,广东省雷洲半岛、云南省的西双版纳洲、德宏洲、临仓市以及台湾嘉义县以南及澎湖县部分地区;白纹伊蚊则广泛分布于北至沈阳、大连,经天水、陇南、西藏墨脱一线及东南侧大部分地区。

一、主要传播途径。

1.蚊媒传播为寨卡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蚊媒叮咬寨卡病毒感染者而被感染,其后通过叮咬的方式将病毒传给他人。

2.人与人之间的传播。

母婴传播:有研究证明寨卡病毒可通过胎盘由母亲传染给胎儿。孕妇可能在分娩过程中将寨卡病毒传播给新生儿。在乳汁中曾检测到寨卡病毒核酸,但尚无寨卡病毒通过哺乳感染新生儿的报道。

性传播:寨卡病毒可通过性传播,目前报告的少量病例均为男性患者感染其女性性伴者。目前尚无证据表明感染寨卡病毒的女性可将病毒传播给其性伴者。

血液传播:寨卡病毒可能通过输血传播,目前已有可能经输血传播的病例报告。

3.人群易感性。包括孕妇在内的各类人群对寨卡病毒普遍易感。曾感染过寨卡病毒的人可能再次感染后就具有免疫力。

4.潜伏期和传染期:

1)潜伏期:目前该病的潜伏期根据资料报道提示可能为3-12天。

2)传染期:患者的确切传染期目前尚未清楚。据有关研究报道,患者发病早期可产生病毒血症,具有传染性。病毒血症期多为5-7天,部份病例可持续至发病后11天。患者在血液、尿液、唾液、精液都可持续性检出病毒。个别患者发病后62天仍可检出病毒核酸。无症状感染者的传染性及期限尚不明确。

5.发病季节特点:寨卡病毒发病季节与当地的媒介伊蚊季节消长有关,疫情高峰多出现在夏秋季节,在热带和亚热带地区,寨卡病毒一年四季均可发病。由于我国目前有输入性病例的报道,而且现在仍处在夏秋季节,是蚊媒活跃的季节,所以有伊蚊分布的地区就有存在发生寨卡病毒病传播的风险,要高度警惕,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以提高寨卡病毒病的早期识别和诊疗能力,并且加强有效的环境整治,降低蚊媒疾病的传播风险。

二、临床表现与治疗。

临床症状包括发热、皮疹(多为斑丘疹)、结合膜炎、关节痛及肌肉痛等。感染寨卡病毒后约80%的人为隐性感染,仅有20%的人出现上述临床症状。一般持续2-7天后自愈。重症和死亡病例少见,但寨卡病毒感染后导致少数患者出现神经系统和自身免疫系统并发症。越来越多研究结果提示孕妇感染寨卡病毒可能导致新生儿小头畸形。在诊断寨卡病毒感染时应注意与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等疾病进行鉴别,还要与其他如风疹、麻疹、肠道病毒、立克次体病等疾病鉴别,以防误诊。

治疗:本病一般为自限性疾病,目前尚无针对该疾病的特异性性抗病毒药物,临床上主要是采取对症治疗。

三、预防与控制措施的几点建议。

1.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国际疫情态势,密切追踪寨卡病毒国际疫情的信息和输入性病例疫情信息、动态开展风险评估,为制定和调整本地防控寨卡病毒的策略与措施提供依据。

2.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协调工作,(如卫生与计生、教育、商务、旅游、出入境检验检疫和疾病预防与控制等部门)要做好前往寨卡病毒病流行区旅游者、居住在流行区的中国公民及从流行区归国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健康提示;如发现有寨卡病毒症的症状或体征要及早就医。卫生检疫部门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应及时通报卫生计生部门,共同做好疫情调查和处理工作。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接到病例报告后,要按照国家卫计委关于《寨卡病毒病防控方案》进行有序工作,开展调查,分析感染来源,搜索可疑似病例,评估发生感染和流行的风险。开展蚊媒的监测,分析疫情态势和流行趋势,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做好党和政府的决策参谋。

3、加强宣传与沟通:对存在流行风险的地区,要全民动员采取多种形式,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教育活动包括:如寨卡病毒主要是由伊蚊(俗称斑蚊子或花蚊子)叮咬传播引起的。伊蚊在室内外的水缸、水盆、轮胎、花瓶等积水容器孳生繁值;翻盆倒罐消除积水,消除蚊虫孳生地可以预防寨卡病毒病的流行。在发生疫情的地区要穿长袖衣裤,在身体裸露部位涂抹防蚊水,使用驱蚊剂或使用蚊帐、防蚊网等防止蚊虫叮咬。除一般流行健康提示外,应提醒孕妇及计划怀孕的女性谨慎前往寨卡病毒病流行国家或地区,如确需要前往这些国家和地区,应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防止蚊虫叮咬,若怀疑可能感染寨卡病毒时,应及时就医,主动报告旅行史,并接受医学随访。

总之,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在有关部门的重视下,在全民健康教育的进一步普及下,我们完全能做好寨卡病毒各项防控工作,使疫情不发生或少发生,一旦发生疫情也可以尽早控制,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出有效的保障。

 

                                    课题指导:卓金钳

                     课题调研:黄衍智 王振明 吴文种

    笔:王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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