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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华侨历史遗存保护条例》明年元旦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3日  来源: 作者:  阅读162次
昨日下午,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泉州市人民政府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泉州市华侨历史遗存保护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打好法治“侨”牌 守护华侨乡愁记忆

《泉州市华侨历史遗存保护条例》明年元旦起施行

泉州网12月13日讯(融媒体记者 陈小芬)昨日下午,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泉州市人民政府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泉州市华侨历史遗存保护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为全国首部专门保护华侨历史遗存的设区市法规。

泉州是全国著名侨乡。《条例》立足泉州本地实际,对涉侨历史遗存“保什么”“谁来保”“怎么保”等方面进行立法保护。发布会上,相关单位负责人还就《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措施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为何保

凝聚侨心侨力 守护华侨乡愁记忆

泉州是全国著名侨乡,约1000万泉籍华侨华人遍布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华侨漂洋过海在外谋生致富后,出资在家乡建房、修宗祠,留下侨厝、侨批等丰富的历史遗存。这些遗存是闽南文化与海外文化交流的时代见证,是华侨历史的重要印记,承载着海外游子的乡愁记忆和家国情怀。

会上介绍,泉州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泉州市“聚侨引侨和泉商回归”2024年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加快华侨历史遗存保护立法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市委聚侨引侨决策部署、守护华侨乡愁记忆、凝聚侨心侨力的客观需要。

●保什么

不可移动和可移动华侨历史遗存

《条例》所称的华侨历史遗存,是指在本市留存下来的见证各历史时期特别是近现代华侨生活、创业、奋斗以及参与国内革命、建设和改革等重要历史活动,反映华侨爱国爱乡、拼搏奋斗等精神,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历史价值或艺术价值的史迹,代表性建筑、场所和文献资料、实物等,包括不可移动和可移动华侨历史遗存两类。

据悉,《条例》对华侨历史遗存的普查认定、名录的编制和退出程序作出规定,使保护范围更加具体、更加清晰。目前泉州正在开展“刺桐侨厝”普查工作,刺桐侨厝就是华侨历史遗存的重要组成部分。

考虑泉州台港澳同胞和外籍华人众多,《条例》在附则规定“台港澳同胞和外籍华人历史遗存的保护管理,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谁来保

突出公众参与 设立保护责任人制度

由谁来保护这个问题上,《条例》理顺保护管理体制。纵向,对市、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职责作出规定;横向,明确了侨办、文旅局、住建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档案局、侨联等单位保护华侨历史遗存的职责分工。

《条例》建立保护责任人制度,针对国有、非国有华侨历史遗存分别确定相对应的保护责任人,并明确权利和义务,确保保护责任落实到位;突出公众参与,支持建立华侨历史遗存保护公益组织,鼓励社会各界通过各种形式参与遗存保护,形成保护遗存的强大合力。

●怎么保

划定保护范围 建立专题数据库

一方面,加强不可移动遗存的保护。《条例》要求根据华侨历史遗存的实际情况,合理划定保护范围,并设置保护措施,如规定不得擅自拆除遗存,遵循不破坏历史风貌原则维护修缮遗存等。同时,明确遗存有损毁危险的,保护责任人应当抢救保护;保护责任人无法履行抢救义务的,政府应当给予修缮补助或者通过产权置换、以修代租等措施予以保护。

另一方面,加强可移动遗存的保护。考虑可移动遗存较为分散、不可再生,要求加强国内外华侨历史遗存的征集、收购;明确收藏、研究机构应当妥善保管遗存,确保遗存安全。

据悉,泉州档案馆收藏的侨批档案数量居全省首位,目前已全部完成数字化转换工作,并建立专题数据库。《条例》对侨批保护作出专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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