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闽科协办〔2018〕1号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高校科协:
2018年春节是党的十九大后首个新春佳节,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确保欢乐节俭文明过节
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在会员中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使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人心。传承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和阖家团圆的中国年文化,倡导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引导会员尚俭戒奢、移风易俗,自觉抵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弘扬节俭文明过节的社会新风尚。
二、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大型学术活动、会员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对办公场所火灾风险隐患进行排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从严抓好正风肃纪工作
各科技社团党组织、理事会要充分发挥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要持续紧盯春节这个“四风”问题易发敏感期,举办学术活动、理事会活动、会员活动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得铺张浪费;严禁违规使用社团公款吃喝,违规发放礼品年货;严禁使用社团公款旅游、娱乐等活动。
福建省科协办公室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