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泉州市创新驱动助力工程创新平台建站申报书;
2、企(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
3、院士(专家)工作站工作细则和相关制度;
4、建站单位与院士、专家或其所在单位签订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协议(复印件);
5、建站单位与院士、专家或其所在单位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复印件);
6、近三年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情况,上年度销售、利税证明等;
7、科协组织成立批文(复印件);
8、其他材料(进站院士、专家团队基本情况,建站单位基本情况、研发能力证明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一并装订成册上报。